全县广大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烈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和责任感,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委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紫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于后期集中展示广大军人在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出的重大贡献,更好的体现退役军人的自身价值,激发广大青年应征入伍、报效祖国的热情,凝聚起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强大力量。特向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烈属征集相关物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烈属。
二、征集内容
(一)照片
参加战役、重大活动、军营生活等方面有意义且具有代表性的照片。
要求:1.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或翻拍均可,黑白、彩色不限;2.照片须附简要说明。注明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
(二)证章
退役军人获得的奖章、荣誉证书,包括勋章、奖章、纪念章和奖励证书等。
要求:1.奖章限于三等功以上;2.荣誉证书限于军区(师级)或地市级以上奖励;3.荣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可;4.注明立功受奖时间、原因、奖项。
(三)非文物类物件
参加革命战役和国家其他重大活动等特别有纪念意义的老物件,包括书刊、领章、军衔标志、阅兵礼服、扁水壶等生产生活用具等实物档案。
要求:1.原件;2.附文字说明,简要介绍物品来历、年代等。
(四)典型素材
1.参加战役情节简单描述;
2.参加抗疫情节简单描述;
3.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受到市级以上通报表彰的先进事例。
要求:1.内容翔实,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2.内容积极向上,具有当代引领作用。
三、征集方式
1.本次物品征集方式为无偿捐赠;
2.捐赠者保证其物品来源的合法性,捐赠人对物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3.捐赠物品原件的所有权为捐赠者所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有使用权;
4.所有捐赠的物品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在册,向捐赠个人或单位发放捐赠证书;
5.捐赠物品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是否公开展示,如决定展示将在展示标签上标识捐赠人姓名;
6.捐赠人可到所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代为捐赠,也可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直接捐赠。外地需快递邮寄的请提前联系。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为集中征集时间, 9月30日以后转为常态工作。
征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惠民四期2号楼1层7号)。
联系电话:0915-4420890
联系人:周玉山,电话:18009155762 赵 琦,电话:18590001993
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7日
